土豆小说网作者必学课提供完整版《道德经校释》全文供读者免费阅读
土豆小说网
土豆小说网 竞技小说 同人小说 重生小说 历史小说 言情小说 乡村小说 都市小说 仙侠小说 穿越小说 网游小说 科幻小说 耽美小说
小说排行榜 军事小说 校园小说 经典名著 架空小说 官场小说 玄幻小说 短篇文学 灵异小说 总裁小说 武侠小说 综合其它 推理小说
好看的小说 都市奇缘 永乐仙道 美女老婆 舂花秋月 护士妈妈 闺中密友 娇滟江湖 家族狂宴 美女军团 特别服务 热门小说 全本小说
土豆小说网 > 历史小说 > 道德经校释  作者:必学课 书号:39902  时间:2017/9/8  字数:5758 
上一章   ‮章五十五第‬    下一章 ( → )
  
  含德之厚,比于赤子。  谦之案:傅本“含德之厚者,比之于赤子也”范本无“之”字,河上公、王弼无“者”“之”“也”三字。又列子天瑞篇张湛注引并同此石。此云“赤子”案汉书贾谊传刘奉世注曰:“婴儿体赤,故曰赤子耳。”  毒○不螫,  严可均曰:御注、河上、高翿作“毒虫不螫”王弼作“蜂虿虺蛇不蛰”按“○”“虺”两通,作“虫”者误。谦之案:遂州、景福同此石。磻溪、楼正、柰卷、严、顾、彭、赵同御注,范同王弼。傅本作“蜂虿不螫”  毕沅曰:依字“虿”应作“○”“蜂”应作“?”汉书“蝮手则斩手,足则斩足”即螫之谓也。说文解字“”作“○”云:“螫也。”知两字声义近矣。  谦之案:“虫”玉篇:“一名蝮,此古文虺字。”“虺,今以注鸣者,亦为蝮虫也。”“蜂”当作“?”字林:“?,飞虫螫人者。”“螫,虫行毒也。”“虺蛇”二字,在此无义,当从碑本。  俞樾曰:按河上公本作“毒虫不螫”注云:“蜂虿蛇虺不螫。”是此六字乃河上公注也。王弼本亦当作“毒虫不螫”后人以河上注羼入之。  蒋锡昌曰:王注“赤子无求无,不犯众物,故毒虫之物,无犯于人也”是王作“毒虫”顾本成疏“毒虫,虺蛇类也”强本荣注“是以毒虫不得其毒”则成、荣并作“毒虫”“蜂虿虺蛇”当改“毒虫”以复古本之真,俞说是也。  猛兽不据,玃鸟不搏。  武内义雄曰:此二句敦本作“攫鸟猛狩不搏”遂本同敦本,唯“狩”字作“兽”  谦之案:范本同遂本,惟“猛兽”在“攫鸟”前,均无“不据”二字。严遵本作“攫鸟不搏,猛兽不据”二句颠倒。  马叙伦曰:此文当作“猛兽不攫,鸷鸟不搏”淮南齐俗训曰“鸟穷则搏,兽穷则攫”礼记儒行篇曰“鸷虫攫搏”并“搏”“攫”连文,可证。“据”“攫”形似而误,又夺“鸷”字耳。成疏曰:“攫鸟,鹰鹯类也。”鹰鹯,正鸷鸟也。说苑修文篇曰“天地盛长之时,猛兽不攫,骜鸟不搏,蝮虿不螫”疑本此文,亦“猛兽”“鸷鸟”相对“攫”“搏”相对,尤可为例证也。潘正作“猛兽不攫,鸷鸟不搏”  谦之案:潘静观本改“据”为“攫”与敦、遂、范本无“不据”二字,均非。案“攫”字,唐玄宗御注道德真经疏、李约、李道纯、杜道坚、强思齐、宋刊河上本均作“玃”乃“攫”之别构。傅本作“攫”是。说文:“攫,爪持也。”一切经音义引仓颉篇:“攫,搏也。”并引淮南子云:“兽穷则攫。”高注:“攫,撮也。”皆合爪持之义。攫鸟,鹰鹯之类,罗卷作“○鸟”遂州本作“○鸟”皆俗字。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有“攫”字,引古老子作○;卷五有“据”字,引古老子作○。“据”字作两虎相挶状,是故书。按王念孙读书杂志卷二:“战国策楚策:‘楚与秦构难,此所谓两虎相搏者也。’引之曰:太平御览兵部引此‘搏’作‘据’,‘据’字是也。‘据’读若戟,谓两虎相挶持也…文选江淹杂诗‘幽、幷逢虎据’,李善注引此策‘两虎相据’,尤其明证矣。史记张仪传载此文,当亦作‘两虎相据’,集解引徐广‘音戟’,正是‘据’之音…。老子曰‘猛兽不据,攫鸟不搏’,盐铁论击之篇曰‘虎兕相拒,而蝼蚁得志’,皆其证也。今本史记作‘两虎相搏’,盖后人多闻‘搏’,少闻‘据’,故改‘据’为‘搏’。”知史记、战国策可改“据”为“搏”则淮南、说苑亦可改“据”为“攫”明矣。此宜从碑本,作“据”是也。  骨弱○柔而握固。  谦之案:“○”当从各本作“筋”说文:“筋,从力,象筋也。”田潜曰:“力,筋也,象人筋之形;竹为物之多筋者,从力象其形。”今按“筋”景龙、敦煌、景福三本作“○”御注、河上、王羲之、赵孟俯作“”皆俗字。陆德明曰:“者俗。”九经字样曰:“作‘’讹俗,又作‘觔’,误。”  未知牝牡之合而囗作,之至。  严可均曰:“而○作”王弼作“而全作”释文引河上作“○”本一作“脧”“之至”河上、王弼“至”下有“也”字,下句亦然。  魏稼孙曰:“而作”“而”下原空一格,严臆增“○”字,御注泐。  罗振玉曰:敦煌本、景福本亦作“○”“之至也”景龙、御注、敦煌三本均无“也”字,下“和之至也”同。  谦之案:遂州、磻溪、楼正、柰卷、严、顾、彭、王羲之、赵孟俯诸本并作“○”傅、范作“朘”高翿作“○”范应元曰:“‘脧’,傅奕与古本同,今诸本多作‘○’。玉篇‘朘’字注亦作‘○’、‘○’,系三字通用,并子雷切,赤子也。”  俞樾曰:按“而全作”“全”字之义未详。王注:“作,长也,无物损其身,故能全长也。”说殊未安。河上本“全”作“○”而其注曰:“赤子未知男女之合会,而作怒者,由气多之所致也。”是以“”字释“○”字。玉篇部:“朘,赤子也。”“○”即“朘”也。疑王氏所据本作“全”者,乃“○”字之误。“○”者“”之本字…老子古本,盖从古文作“○”而隶书或为“○”武梁祠堂画象“”字左旁作“○”是也。“○”字阙坏,止存上半,则与“全”字相似,因误为“全”矣。是故作“○”者老子之原文,作“全”者“○”之误字,作“○”者其别本也。王氏据误本作注,不能订正,遂使老子原文不可复见,惜之。  易顺鼎曰:按释文云:“河上本一作脧。”又引说文:“脧,赤子也。”说文无“脧”字,据此则唐本有之。玉篇亦云“脧,赤子也”即本说文之义。是说文本收“朘”字,盖即出于老子。“朘”“全”音近,故或假“全”为之。王注之误,在于望文生义,不知“全”为“朘”之假借。  洪颐烜曰:按说文无“朘”字。玉篇:“朘,赤子也。亦作○,声类又作○。”说文亦无“○”字“○”疑“○”字之讹。说文“○,盖也,象皮包覆,下有两臂,而夕在下,读若范。”素问六节藏象论“诸髓者皆属于脑”与下文“之至也”义亦相合。  章炳麟曰:老子“未知牝牡之合而○作”释文:“○,赤子也,子垂反。”三州谓赤子曰“○”(岭外三州语)。  终号而不嗄,和之至。  谦之案:“号而不嗄”严可均曰:“高翿‘而’下有‘嗌’字。”案严、彭、傅、范、王羲之、赵孟俯、磻溪均有“嗌”字。“号”严作“嗥”“嗄”河上、柰卷作“哑”傅作“○”严作“嚘”案庄子庚桑楚篇“儿子终嗥而嗌不嗄,和之至也”释文:“‘嗥’,本又作‘号’。‘嗄’,本又作‘嚘’。”古钞卷子本正作“儿子终号而嗌不嚘”疑出老子。“嗌”乃秦、晋方言,李颐曰:“嗌音厄,谓噎也。”扬雄方言六曰:“厮(音斯)、嗌(恶介反),噎也(皆谓咽痛也,音翳)。楚曰嘶,秦、晋或曰嗌,又曰噎。”老子楚人,当用楚语。  成玄英疏:“言赤子终啼号而声不嘶嗄者,为无心作声,和气不散也。”成所见本经文,疑作“终号而嘶不嗄”彭耜释文曰:“嗌,咽也。黄茂材云:‘古本无嗌字。而“嗌不嗄”庄子之文也,后人乃增于老子之书,今不取。’”又“嗄”本又作“噫”或作“哑”陆德明曰:“而声不嗄,当作噫。”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曰:“弼本‘嗄’作‘噫’。”又引弼曰:“无争之心,故终出声而不噫也。”是王本作“噫”噫与欭、噎、嚘均一声之转。严本作“嚘”指归“啼号不嚘,可谓志和”玉篇亦引作“终号而不嚘”说文“嚘”字云:“语未定貌。”扬雄太玄夷:“次三柔,婴儿于号,三不嚘。测曰:婴儿于号,中心和也。”语本老子。“嚘”从口从忧,与“嗄”形近。与“噎”义近,盖“嗄”为本字。庄子庚桑楚篇司马彪注:“楚人谓极无声曰嗄。”老子楚人,用楚方言,用之秦、晋则为“嗌”又为“噎”“噎”有忧义。刘端临经传小记曰:“噎,忧也。诗‘中心如噎’,传曰:‘噎忧不能息也。’噎忧双声字。玉篇引‘诗“中心如噎”谓噎忧不能息也’,增一‘谓’字,最得氏之意。‘噎忧’即‘欭嚘’,气逆也。说文‘欭’字注:‘忧也。’玉篇‘嚘’字注:‘老子曰:“终号而不嚘。”嚘,气逆也,亦作○。’广韵:‘欭,忧叹也。’‘○,气逆也。’噎、噫、欭、忧一声之转。”案端临所见,王念孙方言疏证补(高邮王氏遗书本第三册)引之,谓“实贯通传、方言之旨”是也。今据以订正老子,知“号而嘶不嗄”“嗄”是故书,其演变为“嚘”为“○”因又转为“噫”为“哑”盖皆方言之变耳。易顺鼎曰:“按庄子庚桑楚篇云‘终号而嗌不嗄’,正本老子之文,较之太玄、玉篇更为近古可据。‘嗄’即史记刺客传‘舌炭为哑’之‘哑’,索隐谓:‘哑,瘖病也。’此章以螫、据、搏、固、作、嗄为韵,皆古音同部字,若作‘嚘’则无韵矣。释文:‘嗄,一迈反,又于介反。’音并非。”章炳麟曰:“司马彪曰:‘楚人谓极无声曰嗄。’今通谓不能言者为‘嗄’,极无声亦曰‘嗄’,通借‘哑’字为之。‘哑’本训笑,易言‘笑言哑哑’,然史记刺客列传已云‘為啞’,其假借久矣。”(新方言四)据此知“哑”为假借字,本字实为“嗄”“嗄”“哑”同字,故河上、柰卷作“哑”然“哑”为后起之字,复老子古本之真,则宜从碑本作“嗄”作“嚘”、作“○”、作“噫”、作“哑”皆非也。  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  严可均曰:“知常曰明”河上作“明”下二句皆然。  武内义雄曰:“益生曰祥”之“祥”字,罗振玉所藏敦煌本作“详”案“祥”为“牂”之假借,与“壮”同义,与下“物壮则老”之“壮”字相应。  谦之案:罗考异未及此。校罗卷确为“详”字,与遂州本同,罗失校。遂本无“知常曰明”句。“曰”字,景福、柰卷作“”下三句皆然;室町本下三句作“”首句作“曰”“强”字,楼正、武内敦本作“强”傅奕“曰强”作“则强”又“益生曰祥”李道纯作“益生不祥”道德会元序例云:“‘益生不祥’,或云‘祥’,或云‘曰祥’,皆非也。”李本据河上丈人章句白本,理长。庄子德充符篇:“常因自然而不益生。”盖益生则老子所谓“生生之厚”反于自然而动之,不祥是也。“不祥”二字,经文三见:三十一章“夫佳兵者不祥之器”“兵者不祥之器”七十八章“受国不祥”惟此独作“祥”字,似有可疑。盖祥有妖祥之义。李奇曰:“内妖曰眚,外妖曰祥。”玉篇:“祥,妖怪也。”是祥即不祥。道德经取善集引孙登曰:“生生之厚,动之妖祥。”是也。“曰祥”说亦通。  易顺鼎曰:按祥即不祥。书序云“有祥桑谷共生于朝”与此“祥”字同义。王注曰:“生不可益,益之则夭。”“夭”字当为“妖”盖以“妖”解“祥”字。谦之案:道藏张太守汇刻四家注引王弼正作“妖”  马叙伦曰:河上注曰:“人能知道之常行,则以明达于玄妙也。”是河上亦作“明”成疏曰:“多贪世利,厚益其生,所以烦恼障累,增广。”又曰:“是以生死之业,强盛。”是成“曰祥”作“祥”…伦谓“”为“曰”误“曰”“则”通用。  谦之案:作“曰”是也。淮南道应训、文子下德篇引并作“曰”当从之。刘文典三余札记(卷一)谓“曰当为,形似而误”以河上本此章为证,非是。  马叙伦又曰:“气”当作“气”“强”借为“僵”庄子则篇“推而强之”玉篇引作“僵”是其例证。…老、庄“气”字有视“心”字义为胜者,如庄子人间世篇:“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应帝王曰:“汝游心于淡,合气于漠。”本书“专气致柔”“冲气以为和”皆是也。此“气”字义亦然,故曰“心使气曰僵”  俞樾曰:按此下本有“是故用其光,复归其明”二句,后人因已见于五十二章而删去之耳。淮南道应篇引老子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是故用其光,复归其明也。”是古本有此二句之明证。且“用其光,复归其明”正见物不可终壮之意。故下文曰:“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今此二句,则与下文之意不属矣。文子下德篇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益生曰祥,心使气曰强,是谓玄同,用其光,复归其明”亦有下二句。  物壮则老,谓之不道,不道早已。  严可均曰:“谓之不道”御注、高翿作“是谓不道”  罗振玉曰:两“不”字,敦煌本并作“非”  谦之案:作“不”是也。“早已”当作“早亡”说见第三十章。遂州本、顾本“不”作“非”严本上句作“非”下句作“不”楼正、磻溪、彭、傅、范、赵并同此石。王羲之“谓之”作“是谓”河上“物壮则老”作“物壮将老”广明“早已”作“早以”又太素卷三引老子三句同此。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螫、据、搏、固、作、嗄韵(鱼部,螫音恕,搏音布,作音诅,嗄,疏去声)。常、明、祥、强、(部),老、道、已韵(之、幽通韵,老,卢叟反,已协音酉)。谦之案:老、道,幽部,已,之部,此之、幽通韵。姚文田、邓廷桢同,惟“嗄”作“哑”“已”字无韵。高本汉:“螫”作“赦”赦、搏、作与据、固相间为韵,老、道、已韵。顾炎武唐韵正二十二昔:“螫”去声则音赦。十九铎“搏”去声则音甫,引老子此章,作音则故反,嗄音户。江有诰唐韵四声正二十二昔曰:“螫”施只切。按古有去声,当与御部并收。老子玄符篇“毒虫不螫”与据、搏(音布)协。孔广森诗声类(九)鱼类曰:古文去入通协者,老子:“猛兽不据,攫鸟不搏,骨弱筋柔而握固。”邓廷桢曰:螫、据、搏、固、作、嗄为韵。按“抟”当作“搏”说文“搏”字解云:“索持也。”周礼人“狸首”注云:“狸善持者也,持即搏也。”淮南子曰:“鸟穷则搏,兽穷则攫。”此其义也。周礼环人“搏谍贼”经典释文“搏,房布反”为御部字,此其音也。此节上下文皆用御韵,不应此句独无,惟作“搏”则于韵正协。又尔雅曰“攫父善顾”郭注云:“能攫持人,善顾盼。”说文“攫”字解云:“大母猴也,善攫持人。”此节文义,盖言毒虫善螫而不螫,猛兽善据而不据,攫鸟善搏而不搏,则于义亦通矣。又“作”古音读若阼、胙。夏声之字古音在御部,说文无“嗄”字。广韵“嗄”字引老子“终号而不嗄”注云:“声不变也。”庄子庚桑楚曰“终嗥而嗌不嗄”与此文同。是老子本作“嗄”与螫、据、搏、固、作等字为韵。傅奕校定老子,作“不○”;玉篇“嚘”字引此句作“不嚘”注云:“气逆也。”皆缘不知“嗄”为入韵之字,故致有异文耳。又老、道为韵,老、道皆幽部之上声也。“老”古音在黝部,诗击鼓与“手”韵,女曰鸣与“酒”韵,采芑与“雠”、“犹”、“丑”韵,小弁与“首”韵,泮水与“○”、“酒”、“道”、“丑”韵。  右景龙碑本七十七字,敦煌本七十五字,河上七十九字,王本八十一字,傅本八十三字,范本八十二字。河上题“玄符第五十五”王本题“五十五章”范本题“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  wWW.ttDDxs.Com 
上一章   道德经校释   下一章 ( → )
《道德经校释最新章节》是全本小说《道德经校释》中的经典篇章,土豆小说网作者必学课提供完整版《道德经校释》全文供读者免费阅读